拖延履行躲外地 强制执行保权益
吉报集团今日吉林网
2023-05-19 11:34: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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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4月,陈某因急需资金周转向李某某借款2万元,借款期限半年,当时双方未明确约定利息及逾期利息。借款到期后,李某某多次催要无果后,向法院提请诉讼。2022年5月,经法院判决,陈某、齐某需向原告李某某履行支付2万余元的本金及迟延履行金。
判决生效后,申请执行人李某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,由于陈某在外地务工,经执行法官努力劝说下,陈某同意每月偿还1000元,直至还清案款,但两个月后陈某就开始未按照约定偿还。2023年4月,执行法官得知被告在当地出现,迅速赶到现场并将陈某和齐某带到法院。迫于强制执行压力,陈某和齐某当场将2万元全部履行到位,该案件圆满执行完毕。
(龙井市人民法院)